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

1•  本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学生处、团委指导下的各民族学生的群众组织,

是学院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本会依照法律和我院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2•  本会是结合我院自身特点而组建的旨在维护学院整体利益,反映各方意见,

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并协助学院进行日常管理的组织。

3•  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行动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第二章会员

1•  凡我院在籍学生(包括三年制、五年制)不论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凡承认

本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履行会员的均可申请入会。

2•  会员权利

3•  执行本会决议时,学联的任何一级组织、个人都无权剥夺会员的权利。

4•  对本会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语的权利。

5•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6•  选举、被选举的权利。

7•  会员义务

8•  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努力提高思想理论水平。

9•  自觉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及本会章程。

10•  执行本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1•  本会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民主推荐,提交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代表大会每二至三年举行一次,

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3•  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院学生联合会在本会章程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

4•  院学生联合会下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

  并设学习宣传部、劳动生活部、纪检部、体育部、文艺部、社团部、外联部等七个部门,每部设正、副部长各一
名,干事若干。

第四章 学生联合会组织机构的职责与权利

第十二条 主席

1•  主持学联的全盘工作,在院学生处、团委指导下积极与学院各部门联系,参与学

院有关事务的管理,维护学生利益。

2•  定期召开部长会议并统筹、协调各部工作,对学联工作做出计划、安排、督促和

检查。

3•  负责学联内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  定期做好工作总结,及时把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5•  以学联名义发布布告、通知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上

报工作。

6•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指导分管各部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 秘书长

1 、负责学联日常公文的起草处理工作。

2 、负责组织安排学联各类会议,确定议程,做好记录,重要会议形成纪要,并督促

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3 、根据学联决定及主席团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及学联的有关重大活动。协助主席团督促检查学联各部门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

4 、结合学联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作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协助主席团进行工作。

5 、负责学联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完成学联各类综合统计工作。

6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十四条 学习宣传部

1•  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充分利用校报、板报、广播站、宣传栏,及时报道学院内部

新闻,反映同学们的思想动态。

2•  认真考核学生上课出勤记录,掌握各班学习情况,并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馈信息。

3•  配合其他部门做好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活动。

第十五条 劳动生活部

4•  协助绿化科做好校园净化、美化工作。

5•  督促各班搞好教室、环境区等处卫生,并定期进行检查,对先进集体给予表扬,对

不合格集体给予批评。

6•  组织全院各项义务劳动,增强学生劳动意识和集体观念。

7•  协助公寓科做好住宿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8•  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及时向上级汇报。

9•  组织开展公寓文化周、文化月活动,促进公寓文化建设。

第十六条 纪检部

1•  对校院中学生的违规违纪现象及时制止,详细记录,并汇报上级。

2•  加强与学生联系和沟通,做好正面引导和教育工作。

3•  协助公寓科做好公寓内住宿学生秩序管理工作。

4•  维持各项活动中正常的秩序、纪律。

5•  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 体育部

1•  讨论、制定并组织实施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计划,开展丰富多彩,有益于学生

身心健康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2•  指导、督促各班体育委员的工作。

3•  及时发现和培养体育积极分子,发挥他们在体育活动中的骨干作用。

4•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各种大型体育活动。

5•  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 文艺部

1•  切实了解广大在校同学的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各项文艺活动、提高广大同学的艺术

素养。

2•  及时发现和培养具有文艺特长和文艺爱好的同学进入艺术社团,集中培养艺术人

才,为日后参加各种大型文艺活动、比赛作好准备。

3•  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 社团部

1•  选拔各协会负责人并做好招收新成员工作。

2•  定期召开各协会负责人会议,了解情况,安排各协会工作。

3•  组织、领导各协会开展各项活动,活跃、丰富学生课余活动。

第二十一条 外联部

1•  同兄弟院校进行积极的沟通、联系,学习先进经验。

2•  做好学院对外宣传工作,扩大学院影响。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全归学院学生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