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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一、宿舍楼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楼是住宿学生生活、休息的场所,为加强管理,给广大同学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住宿学生必须办理住宿登记手续,领取住宿证后方可住宿。
住宿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楼号、房间号、床位号住宿,不准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要服从宿舍工作人员的调整和安排。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有事外出或回家要履行请假手续,上课期间不准回宿舍,如有病或急事需回宿舍者,也要履行请假手续。
遵守公共道德,经常保持宿舍楼内安静,不准在楼内打闹、拍球、大声喧哗。严禁在楼内吸烟、喝酒、赌博以及就寝后唱歌、放录音机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要爱护学院的公共设施和财物,严禁损坏公物的行为。对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加倍处罚,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不准在宿舍内私自拉电线、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等电器设备。
禁止带入、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容易引起火灾的器具,禁止带入雷管、炸药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
未经许可不准擅自留外人住宿,不得 引来外人骚扰宿舍。
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学生家长、朋友探望必须办理会客登记手续。
各宿舍认真搞好宿舍内务卫生,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值日生要将垃圾倒入垃圾道,严禁扫到走廊,禁止随处乱倒脏水,乱扔杂物。
房间物品要摆放整齐、床铺整洁,不得在墙上随意钉钉子,乱写乱画乱贴,不得在窗户上挂衣服,不得用脚踏墙、踢门,凡因此造成的公物损坏加倍赔偿。
住宿学生有义务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的工作,及时填写、上交各种表、卡,并提供宿舍管理涉及的真实材料。
出入宿舍不推不挤,未经允许不乱拿、乱用别人的东西,如发现公共物品损坏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严禁随意乱动灭火器、消防拴等消防器材,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寒、暑假或毕业时如数上交房门钥匙,要按指定的房间寄存物品。
增强法制观念,不得随意拔打“ 110 、 119 、 120 ”等公益电话,日常交往中打电话要使用文明语言。
住宿学生服从楼长和楼层长管理,如有不尊重宿舍楼工作人员管理或违反上述制度要深刻检查,并根据《违纪学生处分、处罚条例》给予严肃处理。
值班老师每天对宿舍检查,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及时填报《学生违纪情况通知单》,并记入本人和所在班级档案。
二、学生宿舍楼室内备品供应保管条例
㈠ 室内备品的配备、供应
每个宿舍配备桌椅一套,每学期配备拖布一个,扫帚一把。
每个宿舍配备铁床四架、电话一部,衣柜八个。
上述备品中桌凳由总务处统一配备。
㈡ 室内设备的保管
住宿学生要爱护宿舍备品以及门、柜、窗、床等各种设备,如有损坏,由当事人承担责任。追查不出当事人时,由宿舍成员共同负责。
宿舍备品不得带出楼外,也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学生宿舍楼内不得私自搬进桌、椅、凳、床等物品。
室内公物实行个人、宿舍长、楼层长、楼长、公寓管理科“五级管理制度”
㈢ 室内备品的验收
新生入学时,由班主任负责接收宿舍,检查宿舍备品配置情况,发现有数量和质量问题时,及时通报楼长,并在财产清单上注明,以备及时配齐。
每学期开学时由宿舍长和楼长清点一次宿舍备品。
宿舍备品的损坏赔偿费用由损坏者赔偿。
㈣ 具体要求
养成文明住宿的习惯,爱护公共财物。
对损坏公物的行为要敢于批评和制止。
对损坏公物者除按价赔偿外要在全院提出通报批评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对爱护公物的好人好事要大力表扬。
四、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条例
㈠ 个人卫生方面
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床单、被褥、枕头、枕巾、餐具等个人用品干净,整洁。
床上用品摆放整齐,不乱放衣服、书籍等物品。
脸盆、毛巾、暖壶、饭盆等个人物品要自觉摆放整齐。
㈡ 公共卫生方面
宿舍卫生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要督促值日生认真履行职责。
值日生早、午、晚各打扫一次宿舍卫生,把垃圾倒入垃圾道,不准扫到楼道,确保宿舍地面和楼道干净。
保持洗漱间、厕所的清洁,做到便入坑、纸入篓,不得乱写乱画。
不准在楼道乱扔果皮、废纸等杂物,不准往楼道泼水,不准随地吐痰,保持楼道的清洁。
不得将剩饭、剩菜及塑料袋等杂物倒入下水池内。
不准在宿舍内吸烟,保持空气清新。
㈢ 公共道德方面
不随便动用他人物品。
爱护公物,正确使用公共设施。
自觉保持宿舍内的清洁卫生。
讲文明礼貌、尊重工作人员。
团结友爱,相互谦让。
附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五、宿舍长工作职责
组织本宿舍同学认真学习各项宿舍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安排轮流值日表,督促值日生认真履行职责。
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宿舍卫生大清扫工作。
负责领取卫生用具,更换灯管、灯泡、启辉器等。
每学期对本宿舍的公共财产检查验收一次。
负责联系宿舍内的各项维修事宜并检查、验收维修结果。
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及时反映住宿学生对宿管中心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反映宿舍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组织本宿舍同学参加宿管中心和“学管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10 、搞好宿舍内部团结,解决宿舍成员之间的矛盾,对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楼长或“学管会”成员汇报,并协助解决。
附: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项目 |
总分 |
评 分 标 准 |
备 注 |
门
窗
灯
管 |
20 分 |
玻璃未擦干净扣 10 分。
门框门板不干净扣 5 分。
窗台未擦干净扣 3 分。
灯具不干净扣 2 分。 |
|
个
人
床
铺 |
20 分 |
被褥叠放不整齐每铺扣 3 分。
床单、被罩、枕巾、苫被单等不干净每铺扣 3 分。
床上堆有杂物每床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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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面
墙
壁 |
20 分 |
地面未擦干净或室内存有垃圾扣 5-10 分。
床下不干净、不整洁扣 5 分。
墙壁肮脏或装饰零乱扣 5-10 分。
桌面未擦干净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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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
内
备
品 |
20 分 |
暖瓶、脸盆、牙具等摆放不整齐扣 7 分。
暖气片不干净扣 3 分。
乱拉绳索、乱挂衣物扣 5 分。
私接电源线扣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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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
印
象 |
20 分 |
整体面貌不美观扣 5 分。
室内空气不清新、有难闻气味扣 5 分。
对检查人员态度不好扣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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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同一项目不重复扣分,以重者为准。
2 、同一项目连续扣分时,到扣完本项目总分为止,不得负分。
3 、此标准适用于所有学生公寓楼。 90 分以上为优, 75-90 分为良, 60-75 分为中, 60 分以下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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